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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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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7-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文件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焚烧秸秆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焚烧秸秆不仅严重污染大气,而且浪费了宝贵的生物质资源,即影响贵德旅游业的发展,又不利于循环农牧业的发展,并将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切实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焚烧秸秆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火灾隐患,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主要交通线、旅游景点安全。现将严禁焚烧秸秆保护生态环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各乡镇要及时组织乡镇干部深入村社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严防禁烧区发生焚烧秸秆现象。林业环保局要对全县禁烧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给予处罚。并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0974-8551027。农机管理站要对收割机驾驶人员操作进行规范,要求收割麦茬高度控制在10CM以下。对不按规定进行收割的,农机管理站应对田主和收割机驾驶员分别进行处罚。

二、各乡镇秸秆禁烧区划分

为把焚烧秸秆的区域和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火灾隐患降到最低限度,现在全县范围内划分秸秆禁烧区,具体划分如下:

1、西(宁)久(治)公路沿线:尕让乡:阿什贡村、二连村、希望村、黄河村、席芨滩村等;河东乡:下罗家村、太平村、马家西村、周家村、杨家村等;河阴镇:城西村、西家咀村、邓家村、童家村、大史家村等;河西镇:红岩村、北房村、下马家村、上刘屯村、下刘屯村等。

2、共(和)贵(德)公路沿线:河西镇:贺尔加村、格尔加村、下马家村等;河阴镇:红柳滩村、杏花村等;拉西瓦镇:昨那村、尼那村、尼那新村等。

3、循(化)贵(德)公路沿线:河东乡:麻巴村、贡巴村、查达村等。

三、宣传利用秸秆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在做好秸秆焚烧管理工作的同时,围绕秸秆焚烧对污染环境的危害、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确保重点区域、关键部位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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