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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6-3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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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农产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2014年农产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农作物收获在即。为抓好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准确反映全县农业生产和粮食生产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成立主管统计的副乡镇长任组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计、经管人员及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农产量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抽中样本框内的村社要成立由村干部和有经验的老农组成的测产小组,深入田间地块实地调查农产量,确保农产量调查任务全面完成。7月下旬,由统计局牵头,农牧局抽调推广中心、种子站相关专业人员配合,分赴各乡镇和各点进行巡回检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抽样调查人员做好有关国家调查方案规定的学习工作,做好调查的准备、核实、估产,丈量、选本、实测、推算、核资、填表等环节的工作。

三、坚持抽样调查的随机原则,不得随意调换抽中地块和实测样本,需轮换样本或调整网点的,必须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并报县统计局审核无误后进行。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农产量抽样调查综合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填报有关调查报表。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如实上报调查数据和调查结果,不得做任何修改。坚持依法统计,各级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农产量调查工作,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调查工作结束后,各种原始资料和调查报表要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并作为当地上报农产量数据的依据,由县统计局统一核实。

五、各乡镇对已抽中的调查网点要严格按照调查方案进行调查,小麦、油菜产量采取抽样调查,马铃薯、蚕豆、蔬菜等农作物采取典型调查,分别推算汇总。

六、农产量测产样本袋由各乡镇自行准备。样本袋标准:70CM长*40CM宽的白色布袋。

七、预计产量报表于7月31日前报县统计局。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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