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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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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02-0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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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德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09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2017〕11号

 关于印发《贵德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8日  

贵德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发展贵德县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我县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青海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海南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体育事业发展的公益性、普遍性,逐步完善符合县情、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全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成为群众的生活习惯,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逐年上升,身体素质明显提高、生活情趣逐步提升、社会心态积极向上,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全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使全民健身成为普遍的生活方式。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全县人口的5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全县人口的35%。县全民健身中心、乡镇全民健身广场、行政村全民健身站、社区全民健身点、寺院健身路径覆盖率达100%,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备率达到100%;标准足球场、篮球场在学校、乡镇、社区普及,持续实施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全县举办各类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080场次。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为群众提供体质监测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丰富体育文化,引导全民健身稳步发展

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过程,在我县“德文化”稳步发展的基础上,挖掘特色体育文化,弘扬体育精神,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发挥新媒体作用,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好健身故事,提高群众对全民健身的知晓率、参与率。依托我县举办的品牌文化体育活动所产生的集聚效应和载体作用,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挖掘射箭、赛马、摔跤、拉巴牛、举沙袋、锅庄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以传承和保护。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

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开展工间操和业余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支持各乡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工、青、妇、残等单位广泛组织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以“全民健身日”为契机,充分利用法定节假日、民族传统节日、农闲季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田径、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扩大体育人口数量,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充分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健身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鼓励企业、学校制定针对职工和学生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和学生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有条件的单位、学校可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活动要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积极发展少数民族健身活动,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开展以民族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办好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广泛开展青少年系列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逐步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培养青少年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三)开展特殊人群健身活动满足各阶层群体服务需求

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广泛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对公共体育设施实施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争取每年开展残疾人单项比赛1次,积极参加省州举办的残疾人运动会。

(四)开展特色赛事活动,拓展全民健身内容

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的民族全民健身活动,统筹推进和挖掘传统民族体育健身活动。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特色性强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如每年举办的国际自行车速降赛、“中华水塔”国际越野行走大赛、冬季抢渡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新街乡尕马堂村的传统射箭比赛、河西镇当车沟和常牧镇拉德村的民族赛马、拉巴牛、民族摔跤、押加、藏棋以及三河地区的农民运动会等。在富有文化体育特色的乡镇大力挖掘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使全民健身活动项目更加丰富。积极推进职工、学校、乡镇的足球体育运动。目前,我县正在筹建两个标准化足球场,到2020年力争全县标准化足球场达到5个,参与足球运动人数达到1500人,并积极参加各类对外足球赛事活动。

(五)加强体育对外开放,激发全民健身活力

不断搭建全民健身的交流平台,弘扬和发展我县传统的体育文化活动。在继续开展冬季抢渡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等品牌体育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引进省内外优秀的体育项目,加强与先进体育理念的互动和交流,提升我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坚持走出去战略,积极参加全省全州举办的锅庄大赛、健美操大赛、篮球邀请赛、足球友谊赛、传统民族射箭赛等各类体育赛事活动,让全民健身与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事业互促发展,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地更快、更好、更强。

(六)完善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保证全民健身实效化

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时期全县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全民健身示范基地工程,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建设一批室外健身场地设施。到2020年各类体育场地达到70个,其中县城周围达到40个,7个乡镇达到20个,少数民族农牧民聚集地和边远地区达到10个,全县90个寺院路径器材实现全覆盖。在全县5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体育设施,人均体育场地室外面积达到2.3平方米,室内面积达到0.5平方米。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假期内免费对外开放;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

(七)健全社会体育组织,完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

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转变,使其真正成为体育行政部门的有力助手。到2020年实现50%的乡镇建有体育组织,30%的村(社区)建有全民健身组织,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逐步发展,活动化程度逐步提高。积极筹建体育总会,以总会为龙头,单项协会为纽带的社会体育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体育组织在全民健身中的综合作用,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八)完善全民健身志愿组织体系,增强全民健身指导功能

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发挥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社会热心人士、体育工作者的作用,不断扩大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与县文明办、团县委等部门和单位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利用“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全民健身、共同投入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九)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带动体育消费水平

扶持大众化营利性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积极规划布局户外徒步、露营、水上运动、速降、蹦极、室内溜冰等新兴、时尚体育项目,打造有规模的休闲运动集聚区,提供高水平的休闲、时尚体育服务。加大体育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加快休闲绿道的规划建设,积极培育品牌赛事观赛旅游和体育休闲主题旅游,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市场化运作,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等形式,打造赛事品牌、开发全民健身附属产品、培育全民健身服务市场。加快实施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探索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体育产业链,不断增加体育产业收益和体育消费水平,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全力做好体育彩票的各项工作,加快建立与体育彩票管理体制相匹配的运营机制,体育彩票销售站点逐年增加,到2020年体育彩票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

四、保障措施

(十)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以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为牵头,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和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县扶贫局、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水利局、县老干部局、县残联、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为全民健身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在顶层设计和工作落实中发挥作用;社会组织可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全民健身运动会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在全县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不断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与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二)推进全民健身法治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范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县级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权益。要建立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等方面的机制和制度,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提高法治水平,做好全民健身的长效管理。

(十三)加大全民健身财政投入与保障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各项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把做好全民健身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解决全县全民健身活动经费人均3元的财政支出,列入工作计划;抓好计划落实,加强基础体育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支持和兴办全民健身事业。

五、组织实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小组。本实施计划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统筹协调推进。在“十三五”期间,创建一批全民健身特色学校、机关单位、少数民族示范点、示范村。领导小组要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十五)加强成效评估

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于2018年对实施成效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完成后将评估报告报县政府。县政府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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