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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贵德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贵政〔2018〕89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贵德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于因地制宜地引导和约束产业发展、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维系全县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贵德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提出的开发管制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建设实施,切实推进全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修复。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贵德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对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动有序发展。
贵德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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