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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0-03-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文件

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来源: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13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2020〕11号

贵 德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发展战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组织成立贵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具体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乡镇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引导、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县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做好普查经费、地理信息等的协调保障工作,公安、卫生健康、民政、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掌握相关人口信息的部门,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向普查机构提供相关资料。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普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采取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村(居)委会选任或者社会招聘等方式,把政治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有群众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普查“两员”队伍中来。应及时支付普查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队伍稳定。

四、经费保障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普查经费由县财政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县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县统计局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贵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贵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贵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安木拉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占云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秦国庆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姚贵军    县统计局局长

苏  胜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吴业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贾  昭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万永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程士峻    县财政局局长

王兴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建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李应平     河阴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学军    河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魏  强     河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关却俄日  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

增太加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镇长

多杰拉旦   尕让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林圃     新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余  林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万沛    县教育局局长

拉加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魏  琳    县民政局局长

索南青排  县司法局局长

郭福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景文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才让扎西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孙振刚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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