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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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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11-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贵德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3107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31 

 

贵德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推进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助力生态文明地建设,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南政办〔202353 号)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心怀"国之大者"的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标本兼治,将问题排查到位、原因剖析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完善到位,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工作突出位置,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主动认领、主动担责、主动整改,做到敢抓敢管。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措施落实。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强化长效整改。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 整改相结合,围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将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修复等工作深度结合,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 整改任务

1.贵德县凯特威德自2015年以来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生产和生活长期从黄河干流取水用水。

整改目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取用水行为。

整改措施:责令其停止直接从黄河干流违法取水用水行为,向流域管理机构(黄河水利委员会)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规范安装计量设施,每季度征收国家水资源费,依据水资源论证报告中的最高取水量补交投产至今的水资源费。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德县岗拉湾水源地巡护道路边沟淤泥清理不及时,防护网敞开,封闭管理不到位。

 整改目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整改措施:对道路进行清淤,并补装因洪水冲毁的40米防 护网,对西河岗拉水源地段河床进行清淤疏通,对西河西堤岸进行防洪加固,提升防护网防护效果,确保水源地保护达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管理要求。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

3.三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河道采砂现象;保护区违规建设一座板房和一处旅游景点;保护区未设置防护网,存在牛羊进入现象,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目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整改措施:一是协调拆除保护区内板房,并开展联合巡河执法检查,落实联防联控机制,依法处置采砂等违法行为。二是规范设置水源地防护网,将贵南县与贵德县交界处原林业站管理用房作为水源地巡护管理房,安排专人对水源地进行日常巡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

4.德县麻吾水电站、鸿远电站闸板限位器未固定,生态基流保障措施难以落实。同时,鸿远电站公示牌未按要求标明生态流量下泄指标。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小水电站生态基流保障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麻吾水电站、鸿远电站负责人按照要求完成生态基流口闸门底部焊接限位器,全县所有水电站将生态基 流的视频监控接入管理部门,按时上报生态流量数据,确保生态 基流下泄流量达标。二是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管长效机制,将小水电站管理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内容和考核目标。三是在全县范围开展小水电站限位器安装情况和生态基流公示牌设立情况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312

5.贵德县拉西瓦镇曲卜藏村村委会对面河道内堆存大量 建筑垃圾,新街乡鱼山村上卡浪什干桥底存在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度,严防“四乱”行为发生。

 整改措施:及时清理拉西瓦镇曲卜藏村村委会对面河道内、新街乡鱼山村上卡浪什干桥底堆存的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举一反三,加大全县河湖督查检查力度,发现“四乱”问题及时处理。对整改不力或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及时发出提醒函、督办通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拉西瓦镇人民政府、尕让乡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大意义,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大要求具体举措,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落脚点,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二)压实整改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整改落实机制,实施台账式管理,加大调度、督导、问责力度,准确掌握整改事项进展,并于每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对整改完成的及时进行销号,坚决避免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确保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

   (三)严格督导检查。成立工作专班,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加强整改督导检查,及时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

   (四)全面举一反三。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反馈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要深挖根源、对症下药,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排查辖区和领域内的生态环境隐患,做到既整改好反馈的问题,又解决好关联性问题,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不回潮、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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