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关于印发贵德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23〕106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贵德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根据《青海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青排治组办〔2022〕1号)和《海南州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实施方案》(南政办函〔2023〕2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的要求,以改善近岸流域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整治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衔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切实解决污水直排、偷排漏排、混接混排、肆意排污等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监管短板、堵塞排污漏洞,落实入河排污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改善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推动贵德县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二、整治要求
(一)整治目标。对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县的3个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开展现场整治工作。各相关乡镇、相关部门按照前期监测、溯源结果,明确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针对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通过实施排污口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量,防治水污染,促进水质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整治范围。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梳理出贵德县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附件1),规范整治清单列出的入河排污口;按照“非排口”申诉清单(附件2),做好黄河入河“非排口”申诉。
(三)整治原则。我县排污口均为“规范整治类”,按照“规范一批”的要求,对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明晰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监测计量设施,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重新合理设置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设置必要的检查井。
(四)整治主体。县生态环境局统筹全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和督办排污口整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县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整治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县沟渠、排干等的整治工作;县农牧局统筹负责指导农业农村畜禽养殖排污口、种植业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对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排污口,按照属地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五)整治内容。按照《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 1235-2021)》完成建档、编码工作;依托河湖长制加强巡查,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建立长期管护机制,及时清捞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及时清扫、转运沿岸垃圾,降低污染物冲刷入河量;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六)长效监管机制 。
1.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入河排污口的管理,逐步建立流域和区域相结合的分级负责管理体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超标排放、偷排等现象。
2.建立分类审批制度。实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同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设置审核工作,审核信息向社会公开。
3.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预案,加强预防演练和日常检查,重点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的评估,并建立健全档案数据。
(七)时间安排。2023年11月底,制定完成贵德县入河排污口(干流)整治方案,并树立标示牌。2023年的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三、保障机制
(一)落实组织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清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制定详实的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排污口整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实行完成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
(二)做好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财政部门要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行业牵头部门及具体责任部门要做好排污口整治的项目经费预算,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经费预算,切实保障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经费需求。
(三)加强执法检查。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部门要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规排放行为,特别是已明令整治而拒不执行等环境违法行为。要强化台账管理,严格销号落实。对已经整治完成的,对账销号、强化监督、防止反弹;对处于整治过程中的,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对整治进展滞后的,挂账督办、专人盯办,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坚决做到目标不实现不交账、任务不完成不收手。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对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并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整治进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
附件:1.贵德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
2.贵德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非排口”申诉清单
附件1
贵德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
序号 |
溯源ID |
管理区划 |
所属区域 |
排污口信息 |
一口一策整治情况 |
治理单位信息 |
|||||||||
排污口名称 |
排口类型 |
排口小类 |
经度 |
纬度 |
整治原因 |
整治措施 |
具体整治内容 |
整治标准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0003 |
海南州 |
贵德县河阴镇 |
海南州贵德县河阴镇城东村村民委员会河阴镇南滨河路 |
沟渠、河港(涌)、排干等 |
沟渠 |
101∘25′32.62″ |
36°3′23.96″ |
水质超标 |
规范整治、加强监管、水质监测、严厉打击非法排污 |
现场排查发现此排口源头为多个大大小小的泉眼汇流而成,源头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排入,具体整治内容:1.加强监管,建档、编码;(县生态环境局2.定期清理上游周边垃圾,避免周边垃圾冲入河道,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建立长期管护机制,及时清捞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及时清扫、转运沿岸垃圾;(河阴镇人民政府)3.加强周边居民,商户环保意识宣讲,竖立环保相关标识牌;(河阴镇人民政府)4.禁止上游商户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散排口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依法取缔。(河阴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石坡牛羊下水清洗点,将清洗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置直排河道,依法整治或取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清理垃圾并建立环卫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避免污水混入。 |
2023年12月底 |
县水利局 |
河阴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附件2
贵德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非排口”申诉清单
序号 |
管理区划 |
所属区域 |
排污口现场排查详情 |
信息修改内容 |
省级审核 |
部级审核 |
备注 |
|||||
排污 口临时名称 |
排污口临时编码 |
经度 |
纬度 |
详细地址 |
申请类型 |
非排口认定理由 |
审核转台 |
审核状态 |
||||
1 |
海南州 |
贵德县 |
拉西瓦电站东侧溢流口 |
63252303U7YX1632567221992 |
101.235575909601 |
36.0756496126396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拉西瓦镇310国道 |
申请非排口 |
根据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非排口的情形判别,此类为山体渗水为非排口 |
已通过 |
待审核 |
|
2 |
海南州 |
贵德县 |
拉西瓦电站西外挡墙东南侧溢流口 |
63252303Z0BA1632567576128 |
101.23580753771 |
36.0758238806604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拉西瓦镇310国道 |
申请非排口 |
根据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非排口的情形判别,此类为山体渗水为非排口 |
已通过 |
待审核 |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