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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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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5-08-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贵德县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157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拟定的《贵德县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8月10


 

贵德县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2015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全面完成“十二五”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持续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州政府下达我县“十二五”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控制增长比例,结合全县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减排潜力,制订本计划。

一、编制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和全省“两会”精神,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全方位落实工程、结构、管理减排措施,将农业源和氮氧化物减排作为推进重点,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不断适应环保工作新常态,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二)编制原则

1.基数先行、动态测算原则。以国家核定的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计划编制基数,在新增量的预测方面,按照GDP、人口、能源消耗等变化趋势,动态测算污染物新增量;在削减量的测算方面,以工程为基础,以资金、措施落实为重要依据,动态测算新增削减量。

2.区域协调、差别对待的原则。充分考虑全县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总量控制方面的实际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统筹考虑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排放基数、经济发展水平和减排潜力,实行区别对待和差别化减排原则。

3.责任分解落实原则。通过编制计划,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污染减排计划编制以强化工程减排为重点,推进结构减排,实化管理减排,全面推动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

4.目标可达性原则。结合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特征、人口分布等实际,在综合考虑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综合考虑技术、资金、时间和管理等因素,采取控制增长速度的方式,确保各项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实现计划目标的可达性。

二、现状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情况。2014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83吨,氨氮排放量96吨。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情况。2014年全县二氧化硫排放量47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59吨。

三、2015年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

按照州上已下达我县“十二五”期间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结合全县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减排削减能力,确定2015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900吨和99吨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00吨和270吨以内。

四、重点减排工程及预期削减能力

(一)化学需氧量。实施农业减排项目1, 通过建设规范化的废弃物贮存设施,实施沼气工程、生产生物质燃料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可完成0.4吨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详见附表3)。

(二)氨氮。实施农业减排项目1, 通过建设规范化的废弃物贮存设施,实施沼气工程、生产生物质燃料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可完成0.02氨氮削减任务(详见附表3)。

(三)二氧化硫。实施结构减排项目1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33.15吨(详见附表2)。

    (四)氮氧化物。实施结构减排项目1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11.47吨(详见附表2)。

    通过狠抓上述工程、结构减排措施,2015年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0.4吨、削减氨氮0.02吨、削减二氧化硫33.15吨、削减氮氧化物11.47吨。

五、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预测的可达性

    1.化学需氧量、氨氮可达性

2015,污水处理厂和农业源减排项目仍是完成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关键。通过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加大污水收集能力,确保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农业减排项目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建成治理设施并如期发挥减排效益的前提下,可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4吨、氨氮削减量0.02吨,可实现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900吨、99吨目标任务以内。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达性

2015, 实施结构减排项目,通过关停贵德县华能集中供热站,削减二氧化硫33.15吨,削减氮氧化物11.47吨,可实现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500吨、270吨目标任务以内。

(二)不确定因素分析

    1.通过加强污水处理厂等纳入全口径核算范围的企业和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自动在线数据有效运行,以防被追加非正常排放量、倒扣减排量和监测监察系数,确保减排量得到认可。

    2.计划中,结构关停项目二氧化硫减排量33.15吨、氮氧化物减排量11.47吨。因此,关停项目减排效益的有效发挥,是完成减排任务的关键。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目标考核。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中的有关要求,县发改、公安、监察、财政、环林、住建、农牧、统计等相关部门要强化部门职责,紧密协作,发挥职能,全力推进减排工作。县公安局要继续在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上下功夫。县财政局要持续支持污染减排工作,通过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促进工程项目实施。县环林局要全面指导协调污染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重点行业现场督查,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要下大力气狠抓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并正常稳定运行;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国油品供应,为国家减排核查核算提供有效依据。县农牧局要根据今年安排的项目,尽早部署农业减排工作,加快推进农业源治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设施按期投运,力争完成5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成治污设施的目标任务。各相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污染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进一步强化减排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是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青海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减排计划,认真分析减排形势,及时研究部署,把减排任务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重点排污企业,通过定期调度、定期预警和约谈,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加快减排工程建设,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完善政策措施,真正把目标任务落实到部门、企业、项目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全方位落实好工程、结构、管理减排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统计局负责在年底对各相关部门“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作为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施严格考核,对未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强工作调度,落实减排措施。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大检查,将“保运行、提效率、促工程”作为污染减排工作的重点,加大对减排项目的现场督查力度,对重点减排项目实行月报告制和月形势分析制,及时跟踪、调度、通报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对减排工作进展不力的企业实施预警,限期整改等措施,确保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转,提高管理减排成效。要加快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减排设施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设施运行台帐记录。同时加强对企业环保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治污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三)提高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排放量。将建设项目审批与污染减排有机结合,把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控制行业发展规模、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新建项目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新增量。要提高现有工业企业治污水平,建立完备高效的治污体系,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新增产能实行产能规模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国家产业政策,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

    (四)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措施落实。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将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对重点减排工程项目的补助。同时加大对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资金投入。企业必须按照 “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支持污染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行,形成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为引导,地方财政相配套、企业自筹资金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的减排投入机制,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五)加强环境监管,提升管理减排实效。狠抓贵德县污水处理厂和各粘土砖生产经营企业治污设施的日常管理,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要提高到70%以上。要督促各企业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自动在线比对监测、有效性审核及监督性监测工作,健全减排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台账,以在线数据作为减排核算的依据,确保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以上,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要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向社会公告治污设施处理率、运行率,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管理减排取得实效。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相关责任企业要紧紧围绕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紧盯重点领域,深挖潜力,确保各项污染减排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

 

附表:

12015年贵德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分解计划表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关停淘汰项目表

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程表

42015年国控企业名单


 

附表1                  

2015年贵德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分解计划表

COD(万吨)

NH3-N(万吨)

SO2(万吨)

NOX(万吨)

地区

2014年排放量

2015年计划量

削减量

2014年排放量

2015年计划量

削减量

2014年排放量

2015年计划量

削减量

2014年排放量

2015年计划量

削减量

海南州

4385

4500

260

412

420

23

2469

2600

33

4596

4600

430

贵德县

1883

1900

 

96

99

 

473

500

33

259

270

11

 

附表2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关停淘汰项目表

 

企业名称

关停规模

关停时间

2015年预计削减量(吨)

备注

SO2

NOX

贵德县华能集中供热站

360蒸吨工业锅炉

2015.1

33.15

11.47

 

 

 

 

 

 

 

 

 

 

 

 

 

附表3

贵德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程表

企业名称

地址

畜种

治理措施

鼓励模式

COD削减量(吨)

NH3-N削减量(吨)

完成时间

贵德县百安种养专业合作社

河东乡西北村

肉牛

建设规范的粪便堆放场和尿液贮存池

5

0.4

0.02

20156

 

附表4

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行 政 区

州、市

县(区)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632523

海南州

贵德县

595044570

贵德县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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