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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5-08-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贵德县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15〕72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的《贵德县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8月10日  

 

贵德县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

为进一步加强农牧区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和群众生活质量,确保全县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根据《青海省开展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开展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亮化美化城乡环境,加快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充实环卫管理工作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城乡群众讲卫生、保健康、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农村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工作体系日益完善。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基本覆盖”的目标完成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到2020年,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行政村保洁全覆盖,实现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和无害化处理率较大幅度提高;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技术支撑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统筹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资金保障体系。


(二)具体目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六无”,即农村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农户庭院无流淌污水,村内、集镇无散放垃圾,河塘水面无漂浮垃圾,村间无裸土粪便,农田路边无生活垃圾。


三、工作方法


(一)主体分类减量


1.垃圾分类。农户生活垃圾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可填埋(建筑)垃圾,主要是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土、废砖、废石、废陶瓷、水泥块、煤渣和泥沙等;第二类是可利用(有机)垃圾,如瓜皮果壳、残枝败叶、禾杆杂草以及菜叶(根)、剩菜剩饭、人畜粪便、动物尸体等垃圾;第三类是可回收利用垃圾,主要指可回收利用的塑胶、玻璃、纸质、金属等类别的无机垃圾;第四类是必须封存或者进行专业化处理的垃圾,如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废农药瓶、废油漆、废日光灯管、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

2.减量处理。以“户分类、户收集、户处理”的方法处理第一类、第二类垃圾,达到减量化。


(二)回收利用。以“户分类、村收集、公司回收”的方法处理第三类垃圾,达到资源化。即农户设置塑胶类、玻璃类、金属类三筐对第三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自行出售或由村收购点(垃圾中转房)收购后,统一卖给废品收购公司回收处理。对需要封存处理的有害垃圾,由乡镇收集或者回收公司收购后,在县环林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处理。


(三)村民自治管理。村(居)委会是村民(居民)自治主体,对全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总负责,并将村(或社区)划分为“公共区域”和各农户“门前三包区域”(三包是指门前环境包整洁,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乱画、乱吊挂、乱堆放等;门前卫生包整洁,无裸露垃圾、污水、粪便,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门前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包整洁等)。农户是“门前三包”区域的责任主体,保洁员是公共区域的责任主体。各村要制定“门前三包”、村规民约,并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合同。村(居)委会负责监管和组织开展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四)实行政府补助。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引导和组织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环境保洁、垃圾转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7月—9月):按照全县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动员大会的安排部署,环境卫生整治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工作方案,营造良好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9月—2017年9月):通过集中整治,使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面貌有较大改观。实行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


(三)规范管理阶段(2017年9月—2018年9月):进一步深入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扩大整治成果,完善环境卫生配套设施,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步入正轨。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9月—2019年12月):进行检查验收和先进评选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探索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实施5年专项治理,切实改善全县农牧区居民生活环境。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县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决定成立贵德县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绍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魏  琳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晓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 杨春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项  欠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王晓东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刘  建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正刚    县科技局局长

        秦国庆    县民政局局长

        蔡连海    县财政局局长

        石金刚    县交通局局长

        贾  昭    县农牧局局长

        李长学    县审计局局长

        余承敏    县统计局局长

        卓么本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张祥文    县监察局局长

        赵  辉    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付尚兴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应平    河阴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建林    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兴良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列多杰  河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豆太扎西  尕让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永灵    新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奎文华    河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晓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农牧局为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全县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工作分工


    农牧区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要在完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的整治任务的同时,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做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整治工作,共同推进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为此项工作的主体,负责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和垃圾治理、收集、转运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村保洁工作进行考核;配合协调做好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的选址、征地等工作。各村委会要采取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抓好本村垃圾整治清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建立村民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组织群众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明确界定农户卫生责任区;负责本村内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及垃圾收集工作。农户负责庭院及房前屋后经常性卫生保洁,并指定垃圾收集点。

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拿出本单位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利用五年时间,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全县107个行政村从项目、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此项工作不流于形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发动,做好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规划布局、场站建设、机制建立等;高原美丽建设活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督促乡镇、村组建立和完善保洁体系;县城镇监察大队负责我县城区垃圾统筹处理外,同时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人员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负责争取上级投资向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倾斜;县财政局负责研究财政支持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核奖励办法,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管;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用地计划、协调垃圾处理项目用地报批和办理用地手续;县交通局负责完善农村交通网络;县水利局要结合水面源及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县农牧局要结合农业环保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要结合造林绿化项目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净化;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大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强农村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农牧区群众健康状况和卫生意识。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方案,确定专人负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在整治期间,农牧区环境卫生整治组将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明查暗访、限期督办等形式进行督查,对不能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要督促指导各乡镇、社区、村制定和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不断巩固提高整治成果。


(三)广泛宣传发动。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范围广,要坚持深入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治理环境卫生。宣传、广电、卫生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宣讲普及卫生防病、自我保健、健康文明等知识,曝光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典型问题,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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