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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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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9-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贵德县小型水利工程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157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由县水利局拟定的《贵德县小型水利工程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15年9月1

 

 

贵德县小型水利工程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加强贵德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依据

《贵德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贵政201545号)。

二、考核内容

《贵德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贵政办201526号)贯彻落实情况。

三、考核对象

持有《贵德县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证》的单位或个人。

四、考核组成员

  长:马绍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蔡连海  县财政局局长

童金桂  县水利局副局长

  员:    县水利管理站站长

许玉龙  县东河水管所所长

唐晓云  县西河水管所所长

    县河北水管所所长

孔广军  河阴镇人民政府水利专职干部

柴玉梅  常牧镇人民政府水利专职干部

乜玉珠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水利专职干部 

余庆芳  河西镇人民政府水利专职干部

    河东乡人民政府水利专职干部 

        张发栋  尕让乡人民政府水利专职干部

            新街乡人民政府水利专职干部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利局,由童金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组织、协调、汇总、复核、会商、公示等事宜。

五、考核程序

1.自检:持有《贵德县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证》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检。通过自检,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自检时要按照考核标准的要求,分类、逐项整理备查资料。认真填写赋分表,按照自检报告提纲编制自检报告,每年10月底前将赋分表和自检报告报至工程所有权人。

2.初验:工程所有权人按照考核标准要求,查阅核实有关资料,对各项自检得分进行复核,并就自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工程所有权人形成初验意见并初定考核等级报考核小组办公室。

3.复核:考核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对于初验意见评定为优秀的应逐项复核,对于初验意见评定为合格的,按照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复核结果报考核小组并反馈工程所有权人。

    4.批准:经考核小组办公室复核评定为优秀的,在贵德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的,考核小组下发批准文件并发放绩效奖金。

六、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上为合格,优秀等次按照参评单位或个人总数的10%确定,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工程使用权人,视为不合格。评定为优秀的工程使用权人由考核小组办公室进行表彰奖励,奖励金额为3000元,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工程限期进行整改,并对工程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七、有关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考核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的履行好审核评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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