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4-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贵政办〔2017〕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6年,全县上下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继争取落实到位各类专项扶贫资金1.86亿元,落实国开行、农发行2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15.6亿元,县级涉农配套资金1848万元,各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4402万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地财力支持。但通过摸底调查发现,扶贫资金下达后,因个别乡镇、部门项目基础工作不扎实,项目对接不到位,存在项目程序不严格、资金拨付不及时、扶贫项目推进不力、截留扶贫专项资金等现象,出现了上头热、下头急、中间断层的资金不良运转局面,严重影响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程。为全面了解掌握各乡镇、部门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推进情况,督促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年度脱贫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由县监察局牵头,抽调县委督查室、县财政局、审计局相关同志组成专项督察组,于4月26日至4月28日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工作组做好督查工作。
2017年4月25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