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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关于成立贵德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政办〔2017〕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信用资源目录梳理工作的通知》(南发改办〔2017〕45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贵德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汉伟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晓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刘德玉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文 奎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陈学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红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国胜 县地质公园管理局局长
崔成刚 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史生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忠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启霞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宋廷烨 县统计局副局长
雷 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局长
魏 刚 县国税局副局长
丁海林 县地税局副局长
罗乃东 县农业银行行长
张维军 县建设银行行长
张世龙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袁承祥 县青海银行行长
蔡占岚 县邮储银行行长
罗文娟 县移动公司经理
杨迎春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崔永杰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省州直相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协调,指导地方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部门及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守信氛围,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刘德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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