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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7-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贵德县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16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131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贵德县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15   

 


贵德县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海南州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暨青海湖南岸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从有利于黄河周边生态保护的实际出发,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行动,确保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以保护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彻底开展贵德县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到位、保护有力的环境卫生监管机制,切实筑牢黄河贵德段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保护优先,统筹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发展理念,算好“绿色账”、走好“绿色路”、打好“绿色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协调联动共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部门分工协作的责任体系,推动县、乡、村责任一体化,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从严从实抓好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区别施策。立足全县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统筹上下游、左右岸,落实“一河(湖)一策”,切实解决好县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四)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环境监管。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县域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整治时限及范围

2021715日至20211022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方式,全面解决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县域道路沿线、河道水域、景区景点、村庄周边、公共厕所、农田草原、林区湿地等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以及临时建筑物、残垣断壁、宗教用品残留物、农业残膜等固体废物产生堆放情况,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做好信息统计,建立整治工作档案。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德县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秦志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副组长:李福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志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拉加才让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兴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武同生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金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史生友     县水利局局长

刘忠华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孙振刚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许建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范文睿     河阴镇人民政府镇长

多杰太     河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牛艳鹏     河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晓东     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

增太加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伟东     尕让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林圃     新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秦玉兰     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甄继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史生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武同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推进贵德县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各项日常工作。

五、任务分工

1.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宣传教育工作,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加强相关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倡导道路沿线商户、司乘人员和游客文明经营、文明旅游,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集中整治城乡垃圾清运、城区环境保洁、公厕和垃圾填埋场管理等工作。完善垃圾治理模式,全面补齐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短板,不断提升县域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和水平。督促做好临街商铺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自觉遵守商品包装物、餐厨垃圾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垃圾乱倒、乱堆乱放、非法小广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商贩治理力度,全力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3.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牵头负责整治景区环境卫生,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各个景区始终保持环境清洁。加强与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的协同配合,逐一排查全县旅游厕所运行不畅、管理不善等问题,借鉴先进管理运行经验,创新运行模式,健全管理机制,补齐建设中的缺陷,确保水厕有水、旱厕及时填埋清理,保持内外卫生清洁,实现旅游厕所有人建、有人管、高效运转的目标。

4.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县域道路和航道环境整治,严格落实“省道省管、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主体责任,确保道路两侧(含路面)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洁。重点排查清理整治公路隧道、桥涵、通道、边沟、排水沟等部位;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加油站、公共厕所、停车港湾、观景台等服务设施;涉路养护或施工现场、生活驻地、拌合站、预制场、取弃料场等三类区域环境卫生。

5.县农牧和科技局:牵头负责全过程加强农膜销售、使用、回收监管,实现“闭环管理”。落实化肥、农药规范利用和减量化措施,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包装、农膜等回收利用工作,逐步消除农业残留物对流域环境的污染。加强病死牲畜尸体无害化处理,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整治柴草乱堆、畜圈乱搭、污水乱泼等现象。

6.县水利局:牵头负责黄河干流及支流、水库、灌区引水枢纽内的漂浮物和垃圾排查清理工作。加强河道管护力度,加大河湖执法监管力度及巡查频次,严格执行涉河项目审批程序。

7.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领域的垃圾处置及污水排放监管和排查清理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规范、科学、分类处置垃圾和污水。

8.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地毯式”排查清理草原、湿地、林地残留垃圾清理整治工作。

9.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负责巩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用品残留物整治成果,依法监督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开展宗教活动,保持环境卫生清洁,防止宗教活动中残留的塑料袋、包装物等垃圾污染环境。

10.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持续推进县城网格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1.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做好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负责辖区内村道、河道、渠道、涝池、林地、草原等区域的生活垃圾、污水及漂浮物排查清理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相互配合、乡镇具体实施的联合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整治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构建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要坚持守土有责、护水尽责的原则,切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始终做到情况明、问题清、措施实,确保黄河周边及流域垃圾清理整治“百日攻坚”取得实效。

加大教育引导健全完善全县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引导游客自觉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做到生活垃圾不乱丢、不乱倒、不乱堆。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河湖管护志愿者力量,鼓励农牧民群众、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百日攻坚行动,彻底清除辖区内乱倒的各类垃圾。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百日攻坚”行动信息报送力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整治工作进展。水利部门要及时更新河长制湖长制公示牌,公布河湖管护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投诉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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