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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4-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关于印发贵德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预案的通知
贵政办〔2021〕18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预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贵德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及时控制和除治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青海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坚持“全面监测,科学防控,围歼疑点,彻底根除”的防治策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落实防治责任,实施科学防治;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防控体系,坚决杜绝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为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宣传普及关于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基本知识,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和调运检疫,建立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有效机制,以阻断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重大外来有害生物传入为主要目标,重点抓好全县天然林区、人工防护林、新造林、经济林的小蠹虫、云杉食叶害虫、锈病、落针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进一步提高灾害预防和处置能力,确保全县森林生态安全。
3.坚持依法防治,职责明确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疫情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4.坚持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原则。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新疫点,要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四)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青海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海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海南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制定本预案。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贵德县区域内一般(Ⅳ级)、较重(Ⅲ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和具体响应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为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指挥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为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河阴镇人民政府、河西镇人民政府、河东乡人民政府、常牧镇人民政府、拉西瓦镇人民政府、尕让乡人民政府、新街乡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中国邮政贵德分公司、县电力公司、中国电信贵德分公司、中国移动贵德公司、中国联通贵德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德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全盘工作,研究决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防、除治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2.办公室:负责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预防和除治等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以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组织专家组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等工作。
3.县委宣传部:负责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及防控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4.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项目的立项和争取工作。
5.县公安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维持灾(疫)害现场治安,保障除治秩序,配合自然资源局开展检疫检查及查处违规调入疫木及其制品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6.县财政局:负责协调、争取和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保障防控工作正常开展;把好涉木工程项目及产品的采购关,要求供货商依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7.县交通运输局:协助做好出入县疫木及包装箱等可能携带疫情的木材和货物的检查、检疫工作。
8.县卫生健康局:协助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防治人员的救援。
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上报突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协助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自然资源局做好禁止疫木非法交易,配合自然资源局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疫木进入市场。
11.县电力公司:协助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案启动时,保障全县用电通畅。
12.中国邮政贵德分公司:负责监管携带林业有害生物产品的邮寄,禁止邮寄未依法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涉林产品。
13.县气象局:负责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为一般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期提供气象预报等工作。
14.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电信贵德分公司、中国移动贵德分公司、中国联通贵德分公司:负责加强本行业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地及其它林区等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管。监督项目建设单位所用绿化苗木必须具备林业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在采购带有松木质包装材料的设备时,要求供货方必须具备林草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带有松木质包装材料设备调运至目的地后,应督促主动到当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申报备案,并配合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开展检疫检查和复检;监督使用后的木质包装材料必须回收,并在当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的监管下集中处理。
15.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检查、防治及宣传等工作。
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和预防体系
(一)预防体系
要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和防治检疫站作用,加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二)监测机制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发现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及时调查、取样,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各林场、各乡镇负责本林场、乡镇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调查监测工作。
(三)监测区域
根据我县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及林木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区域、人流、物流活动情况,划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区域,实行分类施策。
重点防控区:我县主要涉及江拉林场、东山林场、多拉林场和都秀林场。
重点监控区:河阴镇、河西镇、河东乡及西河林场的重点生态公益林及封山育林区、城镇绿化区域。
一般监控区: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区、绿化用地、苗圃、苗木花卉交易市场;木材加工、销售场所;农电建设改造工地及周围地区,其他人为活动频繁地区。
(四)疫情监测和确认
1.专项监测
各乡镇及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自然资源局的部署,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异常枯死松树调查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在每年3-5月、9-11月,组织人员开展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做到早监测、早预防。普查前应制定普查方案,将普查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到山头地块,并确定一名责任人,调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普查报告报县自然资源局。
2.监测体系
日常监测范围包括全区所有森林资源。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生态管护员(林权所有者)四级监测预警网络,积极推行异常枯死松树有奖举报制度,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3.疫情确认
发现疑似检疫对象、新发生危险性重大有害生物,县林草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省、州、县森防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样,并报请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或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指定的林业有害生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疫情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进行确认公布,各级政府、林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随意用任何形式向外发布疫情信息。
4.疫情报告
县自然资源局接到鉴定报告后,应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并且于3个工作日内启动应急预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隐瞒、缓报或谎报。报告内容应包括:疫情种类,发生时间与地点,发生数量、面积、范围、症状,危害程度和初步诊断结果,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应急所需资金和物资,报告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报告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县内发生尚无分布的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较大面积暴发流行、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连片暴发成灾,经国家、省等相关机构认定后,县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疫情监测、疫情扑灭、应急物资和资金等先期准备工作。
(二)灾害事件的分级
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性,将灾情划分为四个等级。
Ⅳ级(严重性和紧急性一般):本土某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0万亩以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的50%以上;林业鼠害发生面积40万亩以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的50%以上;已入侵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1%以上、5%以下。
Ⅲ级(严重性和紧急性较重):本土某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5万亩以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的50%以上;林业鼠害发生面积50万亩以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的50%以上;已入侵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5%以上、10%以下。
Ⅱ级(严重性和紧急性严重):本土某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0万亩以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50%以上;林业鼠害发生面积60万亩以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的50%以上;已入侵的外来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10%以上、15%以下。
Ⅰ级(严重性和紧急性特别严重):本土某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0万亩以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50%以上;林业鼠害发生面积70万亩以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的50%以上;国外新传入我省的林业有害生物或国家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在我省境内首次发现,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外来有害生物;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暴发造成重大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事件。
(三)应急响应程序
1.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灾害(Ⅳ级):Ⅳ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应急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公室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灾情发生情况和程度等,并立即上报市、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公室。经市防控办公室及时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确认,灾情确认后,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机构针对灾害程度和传播扩散程度做出封锁、隔离以及采取防治措施等有关决策。根据决策,灾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和有关单位,实施应急防治措施,迅速扑灭灾情。及时向市、省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和反馈。
2.较重林业有害生物灾害(Ⅲ级):Ⅲ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公室应迅速派员赴现场,了解疫情发生情况,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灾情控制工作方案,报县指挥部确认,并报海 南州林业和草原局核准。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应立即安排部署相应工作,及时调集人员、物资、资金、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措施,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和其它需要。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喷药车辆及其它防治药械,被调用单位在接到指令后,要在4小时内到达灾害现场开展除治工作。加强对除治现场的监督检查,确定技术责任人,保证除治质量。及时上报地、省林草局,由市、省林草局提出疫区和保护区的建议,报省政府批准划定疫区和保护区,依法设立检疫检查站,实施疫区封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情况,并请求州林草局派专家进行指导。
县应急机构要做好灾害的先行处置工作,对发生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实施跟踪监测。要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处置情况,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其它部门和当地群众对防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重大林业生物灾害(Ⅱ级):Ⅱ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立即向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报告。并请求州林草部门派专家进行指导,经州林草局确认后,按要求响应州相关预案。在配合好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防控指挥部工作的同时,按4.3.2步骤响应本预案。
4.重大林业生物灾害(Ⅰ级):Ⅰ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做好向州防治指挥部上报工作。指挥部配合州重大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响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
五、信息共享和处理
(一)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县政府和县林草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权利,也有向上级林草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各乡镇、林场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林业站站长和专职测报员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责任报告人。
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县林草主管部门报告。县林草主管部门核实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并逐级报送州林草局 (应同时说明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和青海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二)通报与信息发布
1.发生Ⅲ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必须在3日内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县级林业及其它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2.接到通报后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应按照地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有关县级林业及其它有关部门,密切关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并加强监测工作。
3.经州林草局同意,县林草主管部门可以发布本县区域内的有关信息。
4.涉及对外报道时,未经州和县林草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新闻单位有关报道应事前经州或县林草主管部门审核。
(三)通讯
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明确主要联络和信息系统维护人员的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
(四)安全防护
在灾害处理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尽量减少使用有毒药剂。使用有毒药剂要远离水源和居民点,并做好宣传工作,预防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应急终止
应急预案启动后,省州专家进行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的评估,及时向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止实施或转为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实施防治的意见。
根据专家的意见,经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协商灾情后,由县林草主管部门对外公布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或应急结束。
六、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政府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向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报告,同时抄送县委、县政府和省、州林草局。根据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报告,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应急预案启动和实施的有关情况报告。
(二)善后处置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林地,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七、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与乡镇、林场应建立和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二)经费保障
县财政部门应增加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储备金制度。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所需的财政经费,按《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由基本建设投资渠道解决。财政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安排使用资金,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严格审计,确保专款专用。购买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三)物资储备
建立县级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库,储备库应设在交通便利,具备储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县自然资源局与省、州林草局建立密切联系,实行全省储备,根据需求,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物资分配。
(四)技术保障
县林业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潜在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订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五)人员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与人社部门要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和专家意见,加强基层林业站森防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强系统内有关人才的培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县指挥部办公室组建防治预备队。
(六)监督与演练
根据专家的意见和不同时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情况及其潜在威胁,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公室定期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能力组织检查,如物资、技术储备情况等。每年全县要分层次对专业技术人员和除治专业队队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小规模的实战演练,提高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
八、附则
(一)术语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病、虫、鼠、有害植物等林业有害生物。
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鼠、有害植物以及其它林业有害生物。
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林草局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由国(境)外传入及本土发生的,对林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二)预案管理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发生后,要对该预案进行重新评估和修订,使其不断充实和完善,并经专家论证后报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三)奖励和责任
对在报告和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报告和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从事营林、育苗、木材加工、林产品经销、运输、使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规定等。
(四)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贵德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启动贵德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
预案的请示
总指挥:
经确认, 年 月 日,我县 (地区)发生了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依据《贵德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预案》启动条件,建议启动防控预案。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县人民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开展灾害除治工作。
三、从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专家组抽调 人,组成赴现场工作组,指导、督查灾害处置。
以上意见妥否,请指示。
贵德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 月 日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表
贵德县( ) 号
报告单位:(盖章) 签发人: 报告时间: |
重大生物灾害类别 |
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有害生物名称、信息来源、发生区域、发生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发生趋势判断等)
|
拟采取的处置措施:
|
报告人: 联系方式: |
抄送: 县人民政府 |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情况通报表
贵自然资源林草[****]**号
自然资源局( 县林业和草原局):
经贵德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确认,我县 地区发生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可能对你地区构成威胁,请予关注。
灾情基本情况:
正在采取的措施:
拟采取的措施:
贵德县自然资源局(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贵德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发展和改革局、交通局、公安局、邮电局、财政局等各成员单位。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灾情新闻稿
( 年 号)
年 月 日,我县 地区发生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受灾面积 ,直接经济损失 。经初步调查,灾害起源于 ,主要危害 等植物。
灾情发生后,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的领导下,县自然资源局和 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灾情处置。目前灾情已得到控制(被扑灭、基本得到控制)。
贵德县自然资源局
年 月 日
贵德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理预备队
一、预备队组成
1、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人员,森林植物检疫人员;
2、林业站专业人员、林场、苗圃技术人员和职工;
3、公安人员;
4、其它方面人员。
二、预备队的工作任务
负责按照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具体实施有关疫情处理工作。
三、培训
预备队组成后,应对预备队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林业有害生物基础知识:病虫害发生、流行原理,林业有害生物生态学特性,危害症状,鉴别特征等。
2、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控制、防治技术知识:标本的采集、分离和鉴定;检疫检验技术要点,疫点、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分和管理,隔离、封锁、扑杀及除害处理技术;防治、检疫的法律、法规,检疫检查站的设立与工作开展。
3、工作协调配合要求。
4、农药的安全使用和环境保护。
5、其它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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