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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3-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调整贵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8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213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贵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贵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任:张燕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才让扎西     县教育局局长

万玛项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甄继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拉加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程士峻       县财政局局长

郭福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兴良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忠华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孙振刚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许建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应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敏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卓果吉       团县委书记

勾日加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建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才让扎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学元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和统筹协调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县委组织部

1.将教育督导结果纳入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的考核奖惩内容。

2.安排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上讲台为联点学校讲授思政课。

(二)县委宣传部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正面引导全县控辍保学工作。

2.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落实人员,保证完成县委县政府“每名领导干部每学期要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目标任务。

3.建立专门的“领导干部上讲台档案”,保存领导干部上讲台的讲义、课件、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

1.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发展和改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时,将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及优化教育布局结构等内容纳入相应规划。

2.指导和支持教育部门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3.做好教育改革发展项目的审批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有关教育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代收费项目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年审制度。

(四)县教育局

1.制定和实施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3.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4.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5.加强学校安全、体育、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尊重、关心、爱护学生。

7.制定乡镇政府控辍保学年度目标考核办法。

(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教育引导宗教寺院严格遵守“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坚决杜绝宗教寺院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寺。

2.负责已入寺适龄儿童少年的劝返工作。

(六)县公安局

1.负责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依法查处各类涉校涉生案件,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商业摊点的整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检查、指导学校治安管理,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督查派出所履行学校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等方面责任的落实。

3.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严厉打击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打击危害师生的各类犯罪。

5.向政府教育督导室精准提供全县适龄人口花名册。

6.定期开展对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的摸排调查,适龄人口发生意外死亡、迁入迁出以及户口空挂的,要及时予以清理。

7.每年7月底向教育局提供7周岁人口花名册,为乡镇开展控辍保学提供信息保障。

8.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监护人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七)县财政局

1.依法保障全县教育发展所需各类经费,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保障教育经费法定增长。

2.加强薄弱学校改造,促进各类学校均衡发展。

3.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拨付、使用统计公告制度。

5.会同物价、教育等部门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制度和政策,落实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政策性津补贴,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

2.协助和支持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

3.开展非法使用童工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 依法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责任。

(九)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1.严格依法依规控制教育用地不流失。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以及村庄规划中。

2.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优先规划解决中小学校建设用地,并及时办理相关的用地手续。有关收费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

(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城镇建设规划中落实相关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学校布局合理和学校建设项目实施。

2.依照国家规定,加强对学校及教育配套设施工程、校舍危房改造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监督管理。

3.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认真规划好中小学建设用地,会同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保障教育与城市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相适应。

(十一)县农牧和科技局

将学校科学技术教育工作、学校科技辅导员队伍培养纳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支持、指导科技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

(十二)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学校卫生监测,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卫生保健工作和食品卫生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学校公共卫生事件。

(十四)县应急管理局

综合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教育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件。

2.与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签订“不使用童工责任书”,开展非法使用童工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十六)团县委

1.拟定全县共青团工作计划,组织学生团员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对中小学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3.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工作,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4.指导全县中小学少先队的工作,对少先队进行以共产主义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其成为“四有”新人。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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