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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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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6-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贵德县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246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贵德县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方案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21日    

 

贵德县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整治小区内私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乱象,全面消除小区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不断推动全县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形成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创建整洁、文明、安全、有序的城市居民居住小区。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秦志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史生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兴良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

  员:拉加才让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索南青排   县司法局局长

李应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穆忠贤     县信访局局长

范文睿     河阴镇人民政府镇长

多杰太     河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牛艳鹏     河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晓东     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建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晓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春辉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韩正刚     县电力公司经理

        李光安     华天燃气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史生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兴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推进落实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整治各项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认真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工分责”的要求,统筹谋划、持续推进、全面完成辖区住宅小区整治任务。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协作、联合整治”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整治工作。

(二)居民参与。在整治前和整治过程中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小区业主的沟通,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参与小区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取得小区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三)长效管理。完成整治的小区,要在相关乡镇政府的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参与下,根据业主意愿,通过专业物业管理、社区统一管理或业主自治等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清理整治内容

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在住宅小区内占用小区公共空间(小区道路、小区绿地、走廊通道、消防通道、人行步道、楼梯间等)、擅自搭建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车辆乱停乱放、种植苗木、私自设置煨桑炉、饲养家禽家畜、堆放杂物等行为。

五、职责分工

(一)加强小区违章建筑查处力度。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的加建、扩建和住宅小区内擅自改变已建成建筑物的行为,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影响原建筑风格的,要责令限期拆除。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整治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的行为。装饰装修时违规对原有建筑结构进行拆除或改造,影响建筑正常使用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整治违规占用小区公共空间行为。对占用小区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人行步道、公共绿地等修建建筑物、种植苗木、私自设置煨桑炉、堆放杂物或对公共绿地进行硬化铺装的,责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清除。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整治小区私拉乱接行为。有效制止小区内私拉乱接用电行为和私自安装、改造、拆除燃气设施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用电用气安全。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县电力公司、华天燃气公司

(五)依法处置整治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做好清理整治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依法制止和查处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行为。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信访局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2520日至630日)。各乡镇对辖区内各类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对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重点核对乱搭乱建的土地来源、权属、占地面积、业主的具体身份、具体地址和报批手续等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宣传教育整改阶段(202271日至20228月底)。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排查出的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进行广泛宣传,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思想教育工作,告知违法违规事实,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提高整改实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9月至202210月底)。对不听劝阻、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各成员单位联合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清理,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四)总结巩固成果(长期)。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主要措施,结合本县整治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并及时进行提炼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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