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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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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7-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贵德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252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8


贵德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贵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海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锚定全县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实现一个跨越、创建两个先行,打造四区五地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法治贵德、法治社会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重点内容,列入行政机关理论学习、党校重点班次重点专题,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二、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3.贯彻落实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对照近几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根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力度,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分工实施、分级负责、全面参与的体制机制,促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贵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4.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按照国家关于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目标任务,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5.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方便民生事项指尖办理。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提高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服务工作效能。进一步推深做实减证便民,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力求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通过多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压减检查事项。针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无实质性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落实备案审查报告制度,不断推进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和问题通报制度。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适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7.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贵德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贵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算、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政府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研究制定《贵德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风险评估,全面从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探索性事项,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全面掌握存在的法律风险。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8.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依法确定。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工作的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作出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实行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存。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9.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贵德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标十四五时期公职律师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党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各部门采取灵活多样形式聘请律师、法学专家担任法律顾问。不断完善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合同签订、复议诉讼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通过政府法律顾问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为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降低行政决策法律风险,提高决策质量,促进和保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实现政府法律顾问有形覆盖有效覆盖

五、着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主体严格依法依规执法,避免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的规定,以程序公正确保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裁量基准、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编制完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不断提升文字、音像等记录质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归档保存。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认真开展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落实《海南州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及规范指引(2021年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1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突出贵德最大价值、最大责任,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增加对污染源执法频次,对违法生产、违法排污、涉危涉重及屡查屡犯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重处。加大粮食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自然资源、教育培训、食品药品、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网络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推行跨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整合执法力量,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问题突出的领域重点开展抽查检查,从源头上预防违法风险。

12.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理顺执法层级关系、健全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巩固现有行政执法成果,进一步完善执法保障措施,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组织编制并公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落实非强制手段优先适用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采用多种方式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深化行政指导,探索将行政指导和依法实施从轻、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相融合。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救济途径、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人民群众反映依法行政领域问题渠道,加强与信访、纪检监察等部门沟通衔接,及时发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行政执法问题,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实行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及取证制度,对已取得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开展以执法实务为主的业务复训,强化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使用行政执法证件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人员违法使用行政执法证件现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采取普遍抽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内部评查与专家评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六、依法妥善预防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4.完善依法预防处置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与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各类应急举措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提升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工作水平。高度重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的突发事件,进一步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重视信息发布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严格执行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分级分类施策,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依法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15.提升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能力。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应急抢险队伍专业能力。认真开展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采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推动防范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完善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培育积极健康的危机应对社会心态。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行为,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权益。

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6.扎实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推进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送达一站式受理模式。加强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完善工作流程及职责,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建立书面、听证、简易等多样化案件审理模式。继续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运用好调解、和解制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注重发挥外脑作用,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制度,对行政复议决定尤其对变更、撤销、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复查,确保复议决定得到切实履行。加大复议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行政复议高效、便捷、便民特点,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反映诉求。

17.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实行重大行政案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制度,探索建立类案办理标准,全面提升行政应诉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海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一季一上报、半年一统计、一年一通报工作制的通知》,及时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组织行政机关人员参加行政案件庭审,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保持在95%以上,工作人员出庭率达到100%。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量,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行政应诉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按期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提供证据全面、准确、及时。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起诉的权利。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

18.持续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工作,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加大网上信访工作力度,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持续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引导顾问律师参与乡镇村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治理法治化、补齐基层法治短板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结合本地特色、重点行业及专业领域,串珠成链,打造综合性调解品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并持续推进调处化解。扎实推广拉西瓦、尕让“四联”调解室建设经验,以点带面实现乡镇“四联”调解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平台。组织1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骨干培训班,全面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19.全面推进普法治理。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宪法、民法典的宣传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加快推进全民普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力争年内打造完成法治文化阵地30处。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强督导考核,定期组织复评,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依程序开展法律明白人遴选、任前培训考核、登记造册及建档立卡工作。

八、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20.整合监督力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层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强化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与法院建立互动工作机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行政复议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纠错力度,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群众监督,着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信访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积极发挥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作用,促进政府权力依法、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21.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畅通、拓宽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互动交流渠道,提升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的权威性、实用性、时效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民意汇集工作机制,提高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效能。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依法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扎实有序开展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的发布。

22.加快推进政府诚信建设。探索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补偿机制,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履行政府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探索建立政府失信记录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不履行约定,严重失职失责的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开公示机制。畅通各市场经济活动参与主体对政府部门招商引资失信行为的监督举报渠道,并将核实无误的失信行为纳入政府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信用记录。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抓好落地落实,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设立政务诚信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案例。

九、筹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工作

23.加快提升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水平。强化互联网思维,掌握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治理变革。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优化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各部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持续推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提供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重要数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提升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强化数据流动安全管理。

24.加强和改进数字化电子化监管工作。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推动跨系统、跨部门、跨网络平台的互信互验。积极落实国家有关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联通汇聚。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监管事项,解决行政监管人少事多的问题。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十、健全推进法治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25.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普遍多数的重要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26.抓紧抓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按照树立标杆、走在前列要求,在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分批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全覆盖。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创建宣传,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7.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强化督察考核,建立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方式,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创建激励和督察倒逼作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加强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在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中的权重,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以及评价政府及其各部门乃至领导干部综合实效的主要内容。将行政诉讼败诉率、调解和解率、生效裁判履行率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目标考核,对执法主体不适格、执法程序不规范导致行政应诉案件败诉或执法方式不得当、执法不作为,有法不查、有案不立,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从根本上增强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8.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牢固树立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年内政府领导班子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县政府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本系统职能开展1期法治专题培训,同时把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训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财经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组织全县各部门拟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以考督学、以考促学。开展法律直播云课堂,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直播平台,对行业部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每周组织部门第一责任人开展法治直播云课堂,通过法律讲解、以案释法、连麦解疑,实现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双提升。开展法院庭审旁听活动,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从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了解案件审理、质证、辩论全过程,查找执法办案不足短板,降低法律风险,感受法律威严,促使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主题研讨,以研讨提升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9.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确保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等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全面提升。

 

附件:贵德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

 

 

 

 

 


附件

贵德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

 

序号

工作任务

检验标准

责任单位

(除分别负责外,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可检验  成果

备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自觉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法治贵德、法治社会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重点内容,列入行政机关理论学习、党校重点班次重点专题,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3

贯彻落实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认真对照近几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根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力度,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分工实施、分级负责、全面参与的体制机制,促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贵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

依法履行政府职责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按照国家关于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目标任务,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县委编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方便民生事项指尖办理。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提高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服务工作效能。进一步推深做实减证便民,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力求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通过多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压减检查事项。针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落实备案审查报告制度,不断推进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和问题通报制度。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适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7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落实《贵德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贵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算、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政府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研究制定《贵德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风险评估,全面从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探索性事项,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全面掌握存在的法律风险。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

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依法确定。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工作的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作出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实行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存。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9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严格落实《贵德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标十四五时期公职律师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党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各部门采取灵活多样形式聘请律师、法学专家担任法律顾问。不断完善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合同签订、复议诉讼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通过政府法律顾问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为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降低行政决策法律风险,提高决策质量,促进和保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实现政府法律顾问有形覆盖有效覆盖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着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

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主体严格依法依规执法,避免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的规定,以程序公正确保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裁量基准、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编制完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不断提升文字、音像等记录质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归档保存。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认真开展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落实《海南州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及规范指引(2021年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1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突出贵德最大价值、最大责任,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增加对污染源执法频次,对违法生产、违法排污、涉危涉重及屡查屡犯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重处。加大粮食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自然资源、教育培训、食品药品、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网络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推行跨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整合执法力量,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问题突出的领域重点开展抽查检查,从源头上预防违法风险。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

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理顺执法层级关系、健全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巩固现有行政执法成果,进一步完善执法保障措施,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组织编制并公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落实非强制手段优先适用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采用多种方式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深化行政指导,探索将行政指导和依法实施从轻、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相融合。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救济途径、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县委编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3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人民群众反映依法行政领域问题渠道,加强与信访、纪检监察等部门沟通衔接,及时发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行政执法问题,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实行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及取证制度,对已取得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开展以执法实务为主的业务复训,强化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使用行政执法证件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人员违法使用行政执法证件现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采取普遍抽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内部评查与专家评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依法妥善预防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4

完善依法预防处置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与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各类应急举措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提升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工作水平。高度重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的突发事件,进一步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重视信息发布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严格执行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分级分类施策,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依法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5

提升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能力

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应急抢险队伍专业能力。认真开展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采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推动防范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完善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培育积极健康的危机应对社会心态。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行为,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权益。

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6

扎实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深入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推进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送达一站式受理模式。加强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完善工作流程及职责,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建立书面、听证、简易等多样化案件审理模式。继续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运用好调解、和解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合意。注重发挥外脑作用,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制度,对行政复议决定尤其对变更、撤销、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复查,确保复议决定得到切实履行。加大复议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行政复议高效、便捷、便民特点,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反映诉求。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17

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实行重大行政案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制度,探索建立类案办理标准,全面提升行政应诉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海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一季一上报、半年一统计、一年一通报工作制的通知》,及时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组织行政机关人员参加行政案件庭审,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保持在95%以上,工作人员出庭率达到100%。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量,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行政应诉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按期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提供证据全面、准确、及时。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8

持续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工作,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加大网上信访工作力度,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持续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引导顾问律师参与乡镇村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治理法治化、补齐基层法治短板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结合本地特色、重点行业及专业领域,串珠成链,打造综合性调解品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并持续推进调处化解。扎实推广拉西瓦、尕让“四联”调解室建设经验,以点带面实现乡镇“四联”调解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平台。组织1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骨干培训班,全面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9

全面推进普法治理

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宪法、民法典的宣传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加快推进全民普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力争年内打造完成法治文化阵地30处。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强督导考核,定期组织复评,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依程序开展法律明白人遴选、任前培训考核、登记造册及建档立卡工作。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20

整合监督力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层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强化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与法院建立互动工作机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行政复议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纠错力度,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群众监督,着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信访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积极发挥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作用,促进政府权力依法、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1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畅通、拓宽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互动交流渠道,提升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的权威性、实用性、时效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民意汇集工作机制,提高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效能。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依法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扎实有序开展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的发布。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2

加快推进政府诚信建设。

探索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补偿机制。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履行政府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探索建立政府失信记录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不履行约定,严重失职失责的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开公示机制。畅通各市场经济活动参与主体对政府部门招商引资失信行为的监督举报渠道,并将核实无误的失信行为纳入政府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信用记录。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抓好落地落实,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设立政务诚信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案例。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筹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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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提升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水平

强化互联网思维,掌握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治理变革。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优化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各部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持续推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提供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重要数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提升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强化数据流动安全管理。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4

加强和改进数字化电子化监管工作

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推动跨系统、跨部门、跨网络平台的互信互验。积极落实国家有关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联通汇聚。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监管事项,解决行政监管人少事多的问题。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健全推进法治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25

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普遍多数的重要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6

抓紧抓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按照树立标杆、走在前列要求,在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分批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全覆盖。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创建宣传,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7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强化督察考核,建立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方式,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创建激励和督察倒逼作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加强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在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中的权重,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以及评价政府及其各部门乃至领导干部综合实效的主要内容。将行政诉讼败诉率、调解和解率、生效裁判履行率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目标考核,对执法主体不适格、执法程序不规范导致行政应诉案件败诉或执法方式不得当、执法不作为,有法不查、有案不立,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从根本上增强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8

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

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牢固树立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年内政府领导班子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县政府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本系统职能开展1期法治专题培训,同时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训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财经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组织全县各部门拟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以考督学、以考促学。开展法律直播云课堂,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直播平台,对行业部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每周组织部门第一责任人开展法治直播云课堂,通过法律讲解、以案释法、连麦解疑,实现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双提升。开展法院庭审旁听活动,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从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了解案件审理、质证、辩论全过程,查找执法办案不足短板,降低法律风险,感受法律威严,促使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主题研讨,以研讨提升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9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

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确保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等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全面提升。

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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