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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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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9-3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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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护稳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2〕77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护稳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及省、州、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推动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局面,确保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平安的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重点部署,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33条任务措施、全州86条任务措施,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护稳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二、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秦志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志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玉斌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何生香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南则加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乔世林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联络员)

联络员联系电话:178****3331

督查范围:河东乡

第二组

组    长:童  璨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董  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

马志娟    河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员

孙国强    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参谋   

华  加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

联络员联系电话:159****5240

督查范围:尕让乡

第三组

组    长:王  海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克明    新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翟志刚    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参谋  

张维雄    珍珠寺派出所民警

侯元昊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联络员)

联络员联系电话:183****2002

督查范围:常牧镇

第四组

组    长:张燕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启苹    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张春辉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金  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负责人  

李加才让  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民警   

马海燕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联络员)

联络员联系电话:138****1839

督查范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除各乡镇)

第五组

组    长:马  寅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凯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仁  青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陕立贤    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许志勇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赵  晶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联络员)

联络员联系电话:131****7420

督查单位:河阴镇

第六组

组    长:钱  悦    县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张忠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

蒋天萍    拉西瓦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建平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王惠英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联络员联系电话:139****1027  

督查范围:河西镇

第七组

组    长:刘爱全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张成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

任  婧    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马海云    河西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员  

聂立新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哈耿山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联络员联系电话:139****7009

督查范围:拉西瓦镇

第八组

组    长:贾  昭     贵德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王维坚    常牧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杨伟强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

崔颖松    县消防救援大队二级消防士  

马延辉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联络员)

联络员 联系电话:133****7113

督查范围:新街乡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检查要求,深入被检查单位,认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并安排责任心强、熟悉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具体负责配合检查。

(二)严格督查检查,务求工作实效。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严格检查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做好督查记录。特别是要深入在建工地、重点领域开展督查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要求主管部门和所属乡镇进行整改。各乡镇、各单位要自觉接受督查检查,主动汇报,认真落实督查组查出问题的整改。

(三)认真进行总结,严肃工作纪律。督查组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轻车简从,不做与督查活动无关的事情。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按时核酸检测。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检查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并报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予以严肃追责问责。督查结束后,各督察组要及时反馈督察情况并形成评估报告,经组长签字后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送。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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