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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3-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贵德县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2〕16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相关部门:

《贵德县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贵德县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纵深推进我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青政办〔202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深化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将我县相关部门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我县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地域全覆盖和事项全覆盖。

三、改革重点

(一)梳理规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照《青海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确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及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明确主管部门、改革事项、许可证件名称、设定依据、实施层级、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等内容,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方式。对我县涉及“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四种管理方式。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优化审批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加强公正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在行业准入环节依法实施限制。强化企业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四)推进信息归集和业务协同。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在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除外)及时归集到信用中国(青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实现涉及企业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公示信息抽查制度、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依法实施限制或禁止惩戒措施,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五)做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与经营范围衔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1.0.0版)》,规范化表述核定许可事项业务范围,推动经营范围登记与经营许可的精准衔接。要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行政审批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主动获取。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相关部门不得以企业已登记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六)出台改革相关配套措施。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出台改革配套措施,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抓好“证照分离”改革政策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确保各项配套措施稳妥实施,方便群众办事,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对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列入年度议事日程,深入研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事项清单认领任务(见附件),做好政策解读、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修订相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指导或落实许可事项的改革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动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好本部门改革工作任务。

(三)健全完善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推进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问责,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指导,确保改革全面落实。

(四)提高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的政策指导,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的宣传,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办事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引导市场主体能够尽快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附件:贵德县“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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