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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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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4-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贵德县“助企暖企春风行动”金融十条支持措施》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320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助企暖企春风行动”金融十条支持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贵德县“助企暖企春风行动”金融十条支持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7   

 

 

贵德县“助企暖企春风行动”金融十条支持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助企暖企春风行动有关工作要求,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发挥金融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上的重要作用,推进县域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质效,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助企暖企春风行动”金融十条支持措施,具体如下:

一、强化关键领域信贷支持

引导县域各金融机构积极推广、开发适合我县农牧区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做到“一行一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农房产权确权明晰,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及畜禽活畜、圈舍大棚、农机具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业务。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创新完善“农牧业龙头企业+农牧户”“农牧业龙头企业+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农牧户”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全年各金融机构投放农牧业信贷总量不低于38500万元。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各金融机构

二、提升政银企对接质效

加大组织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的频度与力度。组织开展“服务小微·约惠梨都”系列专场融资对接活动,搭建平台推动产业与金融服务实现精准对接,全年举办融资对接活动不少于10(次)。成立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小分队,深入开展送金融服务下乡工作,下沉融资对接服务至乡(镇),全面服务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及农户融资需求。建立小微企业、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推送机制,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小微企业、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工作机制,协调推进银企合作,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三、建立完善助企帮农工作机制

建立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做实企业助贷服务,开通融资对接一站式服务热线0974-8553625),响应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对通过服务热线或其他方式反映存在融资困难的市场主体,由县财政局(金融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了解问题根源,梳理存在困难,通过政府、银行、企业积极合作,依据各方职责,对企业实施联合帮扶,“一企一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建立助企帮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增进各相关单位间的协调配合,研究解决中小企业、“三农”主体相关具体问题,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

四、建立市场主体融资担保资金

政府设立全县市场主体融资担保资金。资金遵循“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流程优化、风险共担”的原则,主要用于促进县域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缓解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因担保、抵押不足等原因导致的融资难问题,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县域发展。为注册地在贵德县内,经营正常、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补充,采取企业申请、部门和承办金融机构共同审核的方式确定资格,承办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单笔不超过100万元的信贷支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

五、用足用活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政府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100万元,推动解决本县具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用好用活创业担保贷款产品,充分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指导县级承办银行认真负责、悉心服务,对县域内创业群体给予信贷支持,授(用)信额度以州政府与州级承办银行签订的协议约定为准。全县创业担保贷款信贷总量不超1600万元的部分,由县政府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按四方协议提供信用保证。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德支行

六、切实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效能

引导农担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新型经营主体、创业人群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风险补偿金、农担公司和金融机构”三级风险分担机制,压实各方风险分担责任,降低农牧企业融资门槛。农担公司对中小微企业客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50)担保业务,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不超过1%取担保费,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及时履行代偿义务。不断创新担保方式,探索运用活畜、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抵质押模式,保持年末担保余额在4亿元以上,当年担保贷款不低于1亿元。

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农担公司、各金融机构

七、拓展市场主体融资渠道

积极帮助市场主体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协助县域企业对接青海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小微贷款担保公司等其他金融企业,破除省、州、县融资服务信息壁垒。协助企业开展股权融资,企业通过县金融办提出股权融资需求,县金融办负责快速对接青海股权交易服务中心,3工作日内反馈对接情况,点对点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对接更多机构资源,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

八、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覆盖面

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财政配套力度。2023 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补贴资金较上年增加100%后续每年根据投保需求进行调整,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质,引导保险公司加快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农产品保险覆盖面、扩展保险责任,确保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贵德县支公司

九、加大宣传推广工作力度

深入开展诚信社会建设、金融政策、法规和产品教育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县金融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及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加强对失信惩戒措施及失信记录影响的宣传力度,通过正向激励引导社会诚信。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弘扬诚实守信的优秀人文传统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努力营造失信可耻、守信可敬的社会风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金融产品定期发布机制,定期推送金融产品,提升企业群众的知晓率。开展“金融人进直播间”系列宣讲活动,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直播间平台广泛开展金融政策法规和预防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知识宣讲。深入总结金融支持助企纾困的典型模式、成功案例、经验做法和创新机制,做好宣传推广。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银行保险机构

十、强化考核激励作用

对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开展考核,以考核促投放、调结构、优服务。科学设定县域银行保险机构考核指标,制定印发考核制度。将各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中小微企业成效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加大考核权重,进一步激励和促进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涉农贷款、中小微企业信贷规模。将保险赔付率、退保率和投诉率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指标纳入对县内保险公司考核,引导保险公司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强化结果运用,依据考核结果,授予荣誉称号,落实政府性资金竞争存放、财政性账户开立、引导国有企业账户开立、资金存放等激励措施,充分调动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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