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4190000030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关于印发贵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24〕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贵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青政〔2024〕3号)、《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南政〔2024〕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实施、周密组织部署,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分布情况、文物的本质特征、基本数据和保存情况等,建立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数据库,健全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及保护管理机制,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为我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文物普查重点是对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认定、登记的449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
此次普查从2024年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普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建立普查机构,确定技术路线,制定实施方案,配置普查设备和采集软件,测算普查经费,组建普查队伍,开展培训、试点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第三阶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根据普查结果,及时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四、普查组织实施
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各相关部门要深刻领会普查重大意义,强化政治引领,用好主体力量,营造浓厚氛围,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让普查成为提高全民文化素养、滋养精神文明建设的文物保护大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县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贵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提供本系统、本乡镇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配合普查队进行相关调查登记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玉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万玛项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林圃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成 员:甄继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拉加才让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得寿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沈俊莲 县财政局局长
付尚兴 县水利局局长
才让扎西 县教育局局长
张建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魏 巍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
史生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辛多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国庆 县统计局局长
牛晓亮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范文睿 河阴镇人民政府镇长
多杰太 河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牛艳鹏 河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晓东 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
才项东主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伟东 尕让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西征 新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武 晓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海琳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游客服务中心主任
王宏柱 县博物馆馆长
(二)部门职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部门普查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王海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宏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职责附后)。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质量控制。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统一负责普查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普查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普查工作流程,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二)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登记对象,在完成文物认定前,一律不得拆除、迁移。所有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期间,一律不得撤销。建立健全文物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普查数据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普查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所有普查成果应全部留档,确保全过程可溯源可追溯。
(三)创新手段方式。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推进文物科技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配合普查,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普查,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
附件
贵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部门责任清单
序号 | 部门名称 | 具体职责 | 具体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县委宣传部 | 负责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 | 甄继贤 | 159****9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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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民宗局 | 负责协调涉及宗教活动场所方面的事项 | 多杰加 | 133****7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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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负责涉及对口支援、定点帮扶方面的事项 | 张成武 | 139****7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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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财政局 | 保障文物普查工作经费,做出经费支出预算安排,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 者燕霞 | 139****7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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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水利局 | 负责做好古河道、堤坝、水渠和近现代重要水利设施方面的相关工作 | 崔文洌 | 138****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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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公安局 | 负责和协调涉及无人机航拍空域许可、有关活动安全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置的事项 | 张建中 | 139****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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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负责做好普查中涉及数据底图方面的工作 | 赵慧仙 | 152****9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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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教育局 | 负责提供本系统涉及相关文物资源数据 | 何明辉 | 133****1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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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负责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方面的相关工作 | 更藏加 | 155****0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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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交通运输局 | 负责做好桥梁、车站等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工作 | 褚剑浩 | 138****7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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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统计局 | 负责指导普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 傅繁霞 | 157****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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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负责做好历史纪念建筑物方面的相关工作 | 魏英忠 | 138****1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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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河阴镇人民政府 | 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本辖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史德措 | 138****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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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河西镇人民政府 | 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本辖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赵宝红 | 139****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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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河东乡人民政府 | 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本辖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赵有柱 | 181****7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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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常牧镇人民政府 | 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本辖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魏宗耀 | 136****9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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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 | 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本辖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才项东主 | 16609788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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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尕让乡人民政府 | 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本辖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张伟东 | 139****5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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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新街乡人民政府 | 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本辖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李玉玲 | 130****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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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县农牧和科技局 | 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本辖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武 晓 | 158****7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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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 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文物普查相关工作 | 王海琳 | 189****1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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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县博物馆 | 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工作 | 王宏柱 | 158****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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