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310090000010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0-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贵德县2023年度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海南州2023年度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南政办秘〔2023〕37号)相关要求, 扎实推进县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二、主要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系统治理,建立健全全过程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确保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助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过程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对青海生 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起草《贵德县2023年度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修改,在征求县及有关部门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提终稿。
四、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分为3个部分,分别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工作目标为确保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工作任务分别从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城镇环境治理3个方面制定了16条具体措施,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保障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增强资金保障3个方面做出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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