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贵德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8-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我省将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省政府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标志着我省将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办法》主要对省级平台建设应用、实施清单管理、检查对象和人员、抽查检查、抽查结果应用、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办法》提出,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所有行政检查都应当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到2019年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实施办法》规定,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统筹建立健全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进行完善,实施动态管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和信用中国(青海)等平台进行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为组织实施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明确由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以商事制度改革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