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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1-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贵德县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解读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贵德县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21〕4号),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巩固和深化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实效,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全县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致力于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和能力建设,通过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发动群众等方式,盯紧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问效,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贵德县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修改,并征求了县级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送县政府常务会第73次会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从污染防治、生态治理、盗采乱挖及造成环境破坏的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彻底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实现标本兼治。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分为自查摸底阶段(2021年1月4日至1月15日)、整治提升阶段(2021年1月16日至4月30日)、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5月6日至5月31日)。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分别从强化推进落实、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工作统筹“三强化”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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