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贵德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1-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2

贵德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贵德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现将贵德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22我局树立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事项梳理等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实效性。主动梳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49项,其中行政审批4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许可8项、设立登记10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21项。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3

行政强制

2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2

3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开意识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满足于完成日常公安工作和事务性工作,对群众的服务请求、办事诉求和工作要求理解不透彻、回应不及时。

(二)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项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2022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日常检查,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无需要报告事项。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Baidu
map